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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ma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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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35
引用:
作者ben_chien
台灣似乎沒有亂倫罪?...

引用:
根據中華民國刑法第230條,與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但第236條亦規定該罪乃告訴乃論,視乎是否有「受迫害者或受迫害血親關係者提告」之「專屬告訴人」提告為論罪依據,如無「專屬告訴人」提告則視其為合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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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1-09-06, 12:34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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