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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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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長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167
引用:
作者oiqmlf
你看一下自已上面寫的好不好「為什麼平民子弟年紀到一定要去當兵,那些達官顯然明星就可以左閃右閃?」

這怎麼會是專門給達官貴人用的法律呢?你要用也行呀~~這漏洞你也能鑽呀~~不鑽不就只是因為沒那個效益嗎?真正達官貴人根本也不用這個,他們就直接弄成不用當,或者是要當也是當爽兵,這才是真正達官貴人的做法。

你說的也沒錯,不過一直爭法律其實沒意義,重點是在"閃兵"的意圖

我只能說,這不符合道德標準,尤其是一個公眾人物
舊 2011-09-06, 12:06 PM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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