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鄉長
Major Member
 
鄉長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167
引用:
作者willism
如果是身障者本人,那買名車本來就不違法;如果是藉身障者名義買車逃稅,那當然違法
兵役法同理,如果他冒用免役者身分逃兵,當然違法
請問這些閃兵族,冒用了誰的身分? 又違反了哪條法律
再請教能賺一年是一年,違反了哪條法律 ?

政府高官電費2萬元也沒違反法律啊?那報紙鄉民一致公幹是幹個屁?

你的眼裡只有法律,沒有"道義"?

為什麼平民子弟年紀到一定要去當兵,那些達官顯然明星就可以左閃右閃?
舊 2011-09-06, 11:24 AM #2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鄉長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