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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擬修法 推愛滋器官捐贈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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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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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634
1. 討論愛滋器官捐贈合法化 = 應該
2. 若1是官拿來模糊錯誤的工具 = 不應該
1 + 2 = 應不應該 . 被玩爛了 ....
好官不會在這個時間點上丟這種議題出來
2011-09-05, 12:16 AM #
13
xx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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