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Y游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您的住址: 新北市中和區
文章: 553
引用:
作者藍色&憂鬱
沒什麼好禁止 可是我覺得好像有大老出來意圖模糊焦點


我也覺得是在模糊焦點(掩飾台大的缺失)...

但我好奇一點 → 愛滋病患器官正常,且病危病患同意,可接受愛滋器官捐贈...

是愛滋病患器官 捐贈 同有愛滋的患者...

還是愛滋病患器官 也可捐贈 給無愛滋的患者...

如果是捐贈 給無愛滋器官的患者...最後患者得了愛滋病...

此愛滋病患者日後的所有治療費用...還是全民買單???
舊 2011-09-04, 11:24 PM #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Y游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