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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車禍不是女駕駛自己去撞公車的嗎
供車有留可供機車通行的寬度 結果 女騎士自己越騎越過去
才會ㄟ到公車 怎麼會是公車要負大部份責任
頂多一人一半 這種算起來只是小擦撞的車禍台灣每天都發生很多
只是今天這位女騎是運氣比較不好 剛好摔進車輪底下
如果說今天台灣真要降低這種事情 最好的辦法 就是將道路縮小到
最多單向2線道 因為一線道的話 想超車都會很危險 然後只要有人違規
停車馬上就會照成塞車 這樣大家就會覺得交通很不方便 都跑去座大眾交通工具
車子 變少 交通也就變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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