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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3a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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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6
您的住址: 台中Taichung
文章: 78
引用:
作者Gary1978
老實說~很多都只是嘴上派的...

像上次ETC的遊行也是很多人支持要去反對,但是實際到了遊行當天有去的人
實在是寥寥可數


老實說...我同意這樣的論點,

但這是無法強迫的事情...

我之前的公司就不喜歡職員出現在媒體上,

上電視可能會導致之後的職場不順。

只能夠悲觀的去期待他人,自己積極的去爭取,

靠別人,不如靠自己...。

集會遊行法

引用:
抗議~這最好是..在全台灣..每個縣都要有個小公會團體..來抗議 ..才有用...不要用自己一個人來號召 (砲大聲小)....這是一個方法~~


剛查詢了一下,人民團體法

人民團體分為左列三種:
  一、職業團體
  二、社會團體
  三、政治團體

第七章  職 業 團 體
第三十五條(定義)
  職業團體係以協調同業關係,增進共同利益,促進社會經濟建設為目的,由同一行業之單位、團體或同一職業之從業人員組成之團體。

第八章  社 會 團 體
第三十九條(定義)
  社會團體係以推展文化、學術、醫療、衛生、宗教、慈善、體育、聯誼、社會服務或其他以公益為目的,由個人或團體組成之團體。

第九章  政 治
第四十四條(政治團體之目的)
  政治團體係以共同民主政治理念,協助形成國民政治意志,促進國民政治參與為目的,由中華民國國民組成之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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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職業團體已經out了,因為我想大多數人都是不同行業類別。

剩下社會團體與政治團體...

能在PCDVD上討論的只剩下剩下社會團體了..不然我們來辦聯誼好了
__________________
Diving...
舊 2011-09-04, 05:52 PM #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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