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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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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引用:
作者BALA
我沒憐憫心
小建
說話客氣點
我的年紀跟你應該不會差太多
我從專科到出社會工作
也騎機車騎了10年有
近年是開車
我全全了解騎機車的好處跟壞處

這個CASE
如果這公車駕駛真的危險
早就死一排機車騎士
而不是只有一個騎機車的婦人
我受不了你這個機車族
只要機汽車事故
你就說汽車一定錯

你跟廢死團體反廢死有何不同
建議你
若這麼行
去當這婦人的辯護律師
若你真的幫這過世的婦人打贏官司
並且把這公車司機抓去判刑
我願意捐給PCDVD或是社福團體 10萬台幣現金
反之你若做不到
請閉嘴

1. 現有法規創造出的危險環境, 不管今天是剛好一個婦人事故, 或能造成一整排機車事故, 都無法改變現行交通規劃中 -- 把機車全塞在外側跟公車、大貨車、砂石車、小客車搶道, 因而發生事故的風險.

這叫做事實!

2. 所以, 為了避免更多人因此而事故或喪生, 更該全面性地法規&賦予機車騎士更合理的路權地位&想辦法做更好的規劃.

若單純只幫那位婦人, 小弟心力有限, 就算幫成功了也改變不了大環境繼續危害其他機車騎士的風險問題.
天助自助, 該婦人的官司問題, "主要" 留給該婦人的家人處理才是合理~

3. 網路是公開論壇, 誰都不能阻止誰講話或叫誰閉嘴; 請自重&多學著尊重他人發言的權利 -- 正如同小弟一直呼籲所有汽車駕駛要學會尊重機車路權一般.
舊 2011-09-04, 04:59 PM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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