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BALA
我沒憐憫心
小建
說話客氣點
我的年紀跟你應該不會差太多
我從專科到出社會工作
也騎機車騎了10年有
近年是開車
我全全了解騎機車的好處跟壞處
這個CASE
如果這公車駕駛真的危險
早就死一排機車騎士
而不是只有一個騎機車的婦人
我受不了你這個機車族
只要機汽車事故
你就說汽車一定錯
你跟廢死團體反廢死有何不同
建議你
若這麼行
去當這婦人的辯護律師
若你真的幫這過世的婦人打贏官司
並且把這公車司機抓去判刑
我願意捐給PCDVD或是社福團體 10萬台幣現金
反之你若做不到
請閉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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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現有法規創造出的危險環境, 不管今天是剛好一個婦人事故, 或能造成一整排機車事故, 都無法改變現行交通規劃中 -- 把機車全塞在外側跟公車、大貨車、砂石車、小客車搶道, 因而發生事故的風險.
這叫做事實!
2. 所以, 為了避免更多人因此而事故或喪生, 更該全面性地法規&賦予機車騎士更合理的路權地位&想辦法做更好的規劃.
若單純只幫那位婦人, 小弟心力有限, 就算幫成功了也改變不了大環境繼續危害其他機車騎士的風險問題.
天助自助, 該婦人的官司問題, "主要" 留給該婦人的家人處理才是合理~
3. 網路是公開論壇, 誰都不能阻止誰講話或叫誰閉嘴; 請自重&多學著尊重他人發言的權利 -- 正如同小弟一直呼籲所有汽車駕駛要學會尊重機車路權一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