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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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起司頭棕褲褲
一個的美國人正常薪水 = 兩個台灣人的正常薪水
如果兩個台灣人的能力都只有美國人的80%
加起來就是160%
到台灣設點
出一樣的錢還可以多60%的人力可用
要是台灣人能力跟美國人一樣
那就是多100%的人力可用
政府應該這樣把台灣的好處宣傳給他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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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這樣說吧
一個美國人正常的薪水=n個台灣人不正常的薪水
又可以很變相的不給加班費
所以整整會多出個200%到500%不等的人力
政府應該把台灣的好處宣傳給他們知道
至於品質嘛.....相信再成立一個以美國人為主的部門...自然過得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