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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2911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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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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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才1萬8 職傷離職還要付2萬7給資方??

新聞連結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03/8/2y2w6.html

E04!台灣這種鬼資方真是越來越離譜,一點人性都沒有,一個月才賺一萬八,因工作長期久站,造成引發骨刺,離職還要賠公司二萬七,然後勞工局官員就只有一句:理論上是不合理的,但是合理不合理是要法官去斟酌 ,養勞工局這些官是來講廢話的嘛 ,。

請問大家這樣的職訓合約賠款(清潔工也要職訓 ),在勞基法或是相關法規上站得住腳嗎?
     
      
舊 2011-09-03, 08:11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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