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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記官比法官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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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age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2,931
引用:
作者
FLY-SKY
如果您如此不相信某些人士的做法.怎不自我保護.比如自己準備錄音呢?
還有.您自己不保護自己的權益.庭訊拿給您簽.卻不查看.出任何問題.只是剛好而已..任
何抱怨都是多餘的...
有請律師的話應該是律師的責任, 照樓主的說法書記官可能只是在某些用字上動了手腳, 有些詞在通俗意義中也許通用可是法律責任卻差很多, 這點一般人是不會看出問題的.
2011-09-03, 04:30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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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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