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作者lwm
源頭管理
很簡單,先禁止賣狗,或是所有繁殖業者一律列管,
每隻狗都一定要有晶片,一出生就打。所有權轉移(買賣)轉登記晶片。
日常管理
路上有人帶的狗就掃晶片,沒有就罰,立即打晶片登記,沒人帶的狗就帶隊處理。
每年發通知回去打預防針,逾期就罰。
最後歸宿
帶去火葬時註銷晶片(死亡登記)。
一隻家犬活10-15年,浪犬約1-3年,持續作應能在10年後解決此問題。
或是開放吃狗肉,也會有效....
|
地方政府能管的有限,要是只有郝市長在管,那繁殖場全部遷出台北市他就管不著了
-------------------------------------------------------------
說的很簡單,但是看有幾個人肯做?
引用:
|
作者yougenmi
長痛不如短痛
四管齊下不是更好
一面捕捉流浪狗
一面提高結紮率、晶片率、管他什麼率
一面給流浪狗一片山河,讓他們自給自足(沒人餵怎麼自給自足),就像第九禁區那樣
一面成立流浪狗監獄,監獄等硬體設備由政府出支,獄卒由寵保人士擔任,經費由寵保人士支出
這樣大家都 Happy
|
想太多,一堆天馬行空
2.提高XX率需要靠立法才可以執行,沒有法律依據無強制力,也不能開罰
3.一片山河....你以為狗會自願留在那
4.寵寶人士只負責出嘴巴,就算建立收容所需要人力也是政府該負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