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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qwsxds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9
文章: 93
引用:
作者Arrojo
造成你的誤解我先說聲抱歉
如果沒有任何的聯想
其實那個醫師說HIV(+)的器官做為移植的來源是近年來一個被挖出來的議題
終究器官來源太少, 等待病患太多
單純的指責該位醫師因為說出"HIV(+)器官或許可以用來移植"是個白癡是有問題的
但是是不是真的能用來移植或是受贈者能不能接受是另一回事
而且今天這個災難的問題在於中間的環節出錯了, 而不是應不應該用HIV(+)的器官
就算用HIV(+)的器官是合理的, 這事件中間的錯誤還是需要被檢討和"處理"的

至於器官來源是否純淨無暇...
心衰竭(那位女性應該是因為某種感染引發心肌炎造成心臟衰竭), 肺衰竭, 或是肝衰竭
其實是沒有幾天可以活的
用HIV(+)的器官來救人的問題
可以這麼說
我們可以選: Do no harm, 讓病人等死好了
抑或著是: Do some harm, 先撐過這一關但是有可能會OOXX



即便如此也要事先告知...

讓病人以及家屬有選擇的權利!!!

而不是先幹下去了再說已經有了必須無條件接受...

再找理由開脫吧!!!
舊 2011-09-02, 03:53 PM #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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