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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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seachild
如果.....
如果受贈者瞭解是HIV帶原者器官、如果不"抵觸"律法、加果有醫生願意動刀
那自然是受贈者或其家屬自已評估要不要了
要是我苦苦等一顆心臟,每天都是藍著臉在痛苦,我會簽同意書
對於HIV帶原,台灣其實還有蠻大誤解的
不提什麼包容性,大家都只相信自己相信的,儘管是錯誤或過時資訊
有意願更新自己認知的人,去翻幾個正規的醫療網站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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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的不說、性行為&繁衍下一代
這兩個維持基本生活水平&人生重要的選擇自由
HIV帶原者毫無疑問被剝奪,還需要多說些什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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