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蕩婦勾小情夫奪產 七夕買兇殺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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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0
您的住址: 謠指部
文章: 388
引用:
作者
淺藍凶兆
當兵中殺人,
現在有唯一死刑嗎?
我不知道是不是常態
但是我當兵的時候
性侵、殺人未遂已經不送軍事法庭了而是交由司法審判
等判刑確定服完刑後再回來當兵
我當兵的時候明明在機敏單位
卻來了一個在法院外頭扁記者的大哥幹部
送也送不走
上面怕事行曝光會被懲處不敢調動
後來這傢伙專門負責保養消防設備
辦事能力比受完3個月消防訓的大專宅男還強
那時候幾個人本想跟他買改造手槍玩玩(他賣同袍價4K)
卻因為還在服役操SULA不敢買
他退伍後因故偷渡去大陸了
2011-09-02, 10:37 AM #
12
forum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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