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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Wish_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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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12
引用:
作者Waa
但是如果是小護士犯的錯,可是只處罰小護士不夠有看頭,無法滿足民眾的期待,硬要拉幾個大醫師下水,不是也很奇怪嗎?


醫師的專業素養領薪水都較高,為何都不需要做最終確認,如果只是護校畢業的護士,他們最多

就做一些技藝性性質的工作,你期待一位領20-30k薪水的人負這麼大的責任?


上次黑貓送貨員踢死狗,部門主管都出來陪著道歉了,更何況這根本就是主犯...


有些人啊不是他在做事時,就是大砲先生,一旦被牽涉進來才知道做事人的艱難
 
 
舊 2011-08-31, 05:41 PM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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