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tibia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16
引用:
作者dmwc
我覺得你已經開始扯東扯西了

家長知道他是同志,所以應該不准捐器官,捐器官和同志有啥關係,捐血也和同志有啥關係,同志只是兩個男生再一起,會不會得性病等等,或是有沒有打賀爾蒙,這些都是不一定的

是同志要捐血也是可以捐,臉上又沒有寫我是同志,身分證健保卡也不會寫,反正台灣不承認,不承認的東西就是不存在,所以台灣根本沒有同志不是嗎

你要不要去看看HIV報告針對異性戀、跟同性戀的分析
現實就是同性戀高於異性戀 而且還是占最高比例
至於你說的同性戀不等於HIV是沒有錯

喜歡捅屁眼跟喜歡被捅屁眼 我都沒有意見(在不要叫我捅跟不要捅我的前提之下)
可是明明是高危險群卻要捐血? 更甚要捐器官?
後續的檢驗難道都不會出錯(這次台大不就是一例)
要別人尊重 也要自重才行
 
舊 2011-08-31, 03:11 PM #10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tibia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