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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滋器官移植案 衛署:主刀醫師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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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g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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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52
我覺得最可怕的部分在這
石崇良解釋,主刀醫師應在手術前「time-out (暫停一下)」,最後檢視病患身分、手術部位、手術方式、重要的檢驗結果,確認無誤,才能動刀,台大醫院和成大醫院的移植團隊「都一樣」未盡最後檢視的責任。
5個器官的話 分2處 最少是2個以上的醫師進行手術都沒作最後檢視這個程序
那可能表示 現在台灣的環境 這個程序都沒在作 想想很可怕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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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g424
2011-08-30, 07:37 AM #
4
song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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