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ziel
會員買生前契約是一種消費, 跟保險的差別是 我保意外險醫療險不一定會用到, 但是
死亡早晚一定會發生, 所以生前契約一旦成立, 就一定有執行的一天.公司真有準備嗎?
一般來說, 你要創的應該是代銷團隊扮演通路而不是禮儀公司本身, 以前葬儀有很高的
利潤, 或許可以有足夠利潤,現在與未來....? 我比較保留. 低利是所有行業的走向.
途中繳費到一半放棄就算送給公司? 以保險的精神來比, 這可能是違法的. 繳保險費後,
風險即轉嫁給保險公司承擔, 不管是否有用到, 萬一保戶需要停止繳費, 他可以選擇
減額繳清, 降低原本的保障金額, 權益不會完全消失, 也不得完全消失. 一個公司也不能
宣稱我契約就是這樣寫, 當初是你自己簽字的, 就能免責.
我會花時間聊這個, 是我有個同學去做靈骨塔, 感覺有點類似, 但是他後來賠了幾十萬
他當初講的幾個優勢, 都未必與現實符合. ex:契約會增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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