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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x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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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164
引用:
作者Marxs
以下僅為假設:

相信大家都知道便利商店的生鮮食品(御飯糰、牛奶、保溫區的熱飲...)
是每天都由大夜班(或其他班別人員)抽查檢視有無過期,決定報廢與否。

某日:
店員A:欸~幫忙一下,我今天超累,分工合作一下,幫我看一下這個過期了沒。
店員B:喔!這個過期、那個過期、這個過期,那個沒過期、這個過期...你有在登記吧?
店員A:有~你剛說這個是過期的還是沒過期的?
店員B:這個是過期的。
店員A:這個是沒過期的。

結果,這項產品消費者吃到拉肚子了。

請問...錯的是產品本身,還是人員的疏失?
或者產品本身就不該販售,因為他有過期的可能....



再延伸一下好了~~~

某御飯糰(病患)明明已經過期,但工廠人員(家屬)仍送至超商內。
但超商(醫院)原本即有檢測機制(如引言的描述)。
這時因為超商店員(醫護人員)未確實檢驗,工廠人員確實有錯,
但若超商店員做好檢驗,這個過期的食品就不該正常販售。

當然用食物以及超商來比喻,並不是在歧視病患或相關人員。
只是很多事情用很簡單的方式就可以了解的,為啥要搞得那麼複雜?!

上述小弟的二例,過期的食品本身錯在哪?
錯的是工廠人員(家屬)以及未遵守既有檢測規則的超商店員(醫護)
或者該因噎廢食,只要是生鮮食品"一律控管+不得販售"(一律控管+隔離?!)



另外人不是御飯糰,非必要性的隔離或公開資料,乾脆讓患者安樂死好了。
目前政策尚未實施對HIV患者隔離,愛滋病患就已經被"如此看待"~
隔離了,公開資料了,可能身體的病痛尚未到來,周遭的口語與眼神,
就足以讓患者厭世了...。


我不完全反對隔離,但請提供一個所謂"有效隔離"的方式給大家參考一下。
請把這些需要隔離的患者當成是您的親友家人,請提出您認為適當的"有效隔離"方式。
舊 2011-08-29, 12:58 AM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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