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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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惡蟲
你還是沒有搞懂問題點。
本次事件的發生,問題在於器官捐贈的流程並未按照相關規定來執行,才會發生這次的事件,與愛滋病患本身資訊是否公開無關。
所以一直針對愛滋病患的管制問題,根本沒有針對問題解決,那麼日後,還是會發生相同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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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先別指著別人沒搞懂吧,
不是別人沒搞懂,
這是因為在台灣,
有些人的想法是"有法律、有制度、有規章"可依循,
所以...照章走就好,不論那章法規定有沒有缺失。
更何況 ..像這事件裡的.."未依規定執行"... 相信你也是入社會很久的人了,
很多規定跟本就是不可能照著執行,"規定"的功能最後只是淪為找人代罪用的。
沒錯,
就像有人說...如何得到HIV就要被隔離的做法,可能會導致一些高危險群的人,
閃避檢疫,
但即使不是這樣,真的所有高危險群的人都會主動去檢疫嗎?
別再騙自己了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