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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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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8
引用:
作者重建創世紀
你的邏輯是這樣的吧?
你不是醫師,不懂醫療相關程序問題沒資格評論
你不是法官,不懂法律程序沒資格評論
你不是總統或幕僚,不懂政策實施程序沒資格評論
你不是立委,不懂議政程序沒資格評論
你不是老闆,勞資雙方議題程序沒資格評論

啊,原來這裡就你老有資格對所有事物做評論。


你還是沒有搞懂問題點。

本次事件的發生,問題在於器官捐贈的流程並未按照相關規定來執行,才會發生這次的事件,與愛滋病患本身資訊是否公開無關。

所以一直針對愛滋病患的管制問題,根本沒有針對問題解決,那麼日後,還是會發生相同的事件。
舊 2011-08-28, 02:43 PM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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