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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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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AC212
一邊講要針對議題討論,

一邊用這種態度。

我說的是

你講我干涉別人發言權利的部分

以上的發言都仍在本篇發言的範圍

自從你開始講我干涉別人發言權利之前,我講的都在:HIV的管理與隱私議題

態度?你們根本不肯正視問題,一副好像就是要把HIV帶原者抓起來管制的態度也好不到哪裡去,如果你又說,不要無限上綱到這種程度,那又跟我從以前講的,隱私權與疾病防治一定總有一個交集點有甚麼不同?

然後誰跟你鴕鳥?我早就說過了,在你要的管制與兼顧身為一個人的隱私權之中,一定有交集點,依我看來,甚麼都不講,只聽到HIV就要把人抓起來管,這才是鴕鳥心態
舊 2011-08-28, 01:03 PM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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