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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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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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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MC
我建議一件事情就好

請那些認為這件事情責任在於病患的人

我建議你們去了解,器官移植,就算是十萬火急的,甚麼程序是一定要做的?

如果你們不去了解,那你們就永遠把目標轉向愛滋病患,而不是器官移植的程序與管理問題


如果另一位網友找到的資料是真的,愛滋病的篩檢只需要2小時就可以知道結果的話。
那麼這次台大醫院及新竹的醫院出的包可就大了。

因為器官移植是需要進行二次腦死判定,而二次腦死判定之間是需要間隔至少4小時的,換句話說,有足夠的時間進行篩檢的工作,卻還是出這種包,顯然的,器官捐贈的相關程序並沒有落實,這次受害的受捐贈者,恐怕可以責怪台大或是新竹的醫院,就看最後是誰背這個責任了。
舊 2011-08-27, 09:24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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