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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nhw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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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3
文章: 116
引用:
作者dmwc
所以大家希望怎麼做?
1. 不准所有企業提供有薪志工
2. 50歲以上不得擔任志工

如果一個工作明明是被剝削,但還一堆人搶要做,那就是求職者的問題,不然以後各公司都開0元薪水的志工,給你冷氣吹你就要覺得高興


1.營利事業不得招募志工
2.志工之招募、管理、派用須由政府仲介
3.成立志工工會避免資訊落差
舊 2011-08-26, 10:56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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