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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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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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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ayschang2000
蠻期待這次政府的反應的,
以前每次得了便宜,就一直說尊重司法判決,絕不干涉司法個案。
上次周占春法官判了一次不合意的,判扁無罪,
領導人就出來公然施壓說判決不能背離民意,
然後周占春就開始被追殺,什麼洩密啦,報紙也開始說他無能、恐龍之類的,跟當初判趙建銘時,周占春被稱讚、吹捧的情形比,真的是讓人大開眼界這雙重標準。
這次更絕了,是更有若干程度相似於特別費的國務機要費案,不知道府方跟總統要怎麼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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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前總統陳水扁與妻子吳淑珍所涉「國務機要費案」的貪污罪部分,
高等法院更一審26日撤銷二審有罪判決,改判2人無罪;
不過,2人在「國務機要費案」的偽造文書罪,則都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8個月,
減為10個月。
除了「國務機要費案」外,扁、珍所涉「洗錢案」都被判定有罪,
各處有期徒刑2年。吳淑珍另涉「南港展覽館案」,更一審認為她觸犯圖利罪,
判處有期徒刑9年。
綜合以上陳水扁被判有罪的偽造文書罪、洗錢罪,
合議庭訂定陳水扁應執行刑期為2年8個月,併科罰金新台幣300萬元。
而吳淑珍被判有罪的偽造文書罪、洗錢罪、圖利罪,則應執行刑期11年6個月,
併科罰金2,200萬元,褫奪公權5年。全案皆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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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出有什麼好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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