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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章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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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章經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0
您的住址: 東郊皇陵
文章: 1,012
引用:
作者tcr_adv
我實在無法理解,領養一隻狗,買一隻狗來養,都是照顧生命,有甚麼差別,還要分高下?

領養然後丟掉,或者花錢然後丟掉

這樣的人比較需要你們去譴責,謝謝,我也是在照顧狗,實在不是你們的敵人


市場決定商品
購買行為造成繁殖行為
過度的購買行為造成不人道的繁殖行為
這是我的信念

另外
我沒譴責你
也沒把你當敵人
不才闡述自己的信念而已
非黨同伐異
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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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正確圖
舊 2011-08-26, 10:39 A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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