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6APF6T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1
文章: 3
引用:
作者knm
引用:
作者厝漢
難得~~~~~~~~~~的好官!!!!

立委有種就定一條法律呀。

貪污的公職人員 唯一死刑 ~~~~~~~~ 看還有誰敢

那立委可能要常常補選XD

台灣法院已經認證過,民代收賄無罪,只要法官認為關說內容非民代執掌,所以安啦~~~
舊 2011-08-25, 09:36 AM #4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6APF6T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