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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348
引用:
作者CafeJazz
難道要變成這樣

賣創見記憶體ddr2-800 2g*2
無購買證明
原廠無法保固
個人保7天


你想死嗎?, 某位吃麵的皇爺規定:

廠商只准照他說的去保固, 要你終保就終保, 要你不拿證明你就不准討..
哪怕有二手商拿一千支RAM要換, 照樣一聲都不准吭! 給老子乖乖奉上!
廠商不是該死, 是罪該萬死, 敢開店就要有被皇爺我吃到倒的準備..
哪怕你虧本, 當了褲子, 賣了老婆跟女兒...
否則就是威脅消費者的大逆不道行為!
舊 2011-08-25, 03:17 AM #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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