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r0402
我從不推薦創見的產品, 何來廠商至上?
我早說過, 另一端是打算利用消費者來脅迫廠商的二手商..
才是我真正反對的目標...
我也說過, 這件事對事不對人... 二手商站不住腳, 當然是站廠商這邊..
廠商並不完美, 甚至我也認為創見的東西貴又沒比較好用..
但這跟本文爭論重點無關...
我也很難懂, 為什麼有人無知到去當二手商的馬前卒而不知..
視人家合情, 合理, 合法的廠商權利於不顧?
廠商就可以讓你無窮無盡要求壓迫? 廠商該死嗎?
等你開家記憶體商, 被二手商玩到殘後, 再來批評所有廠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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