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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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emmy
騎樓當初的目的,在於避免午後刺眼的陽光照入一樓室內,亦在下大雨時,避免雨水被風雨吹到一樓室內,並讓行人有暫時躲雨的空間,從頭到尾就不是以停車為目的。所以別再吵騎樓停車的問題了,檢舉一樓店家占用人行道營業、工作還比較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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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樓這東西又是萬惡的獎勵規範。
人行道本來就是政府該建的東西,建築物也應該退縮到人行道後,以避免妨礙道路視界。
後來為了建商搞出騎樓這種建築獎勵措施,讓整棟建築物可以更往到路靠近,使二樓以上的坪數通通加大,讓建商更賺錢。
然後一樓住戶明明就有騎樓的地權,卻必須開放公用,也變相使得室內空間縮小。
正確的做法是沒有騎樓,然後從建築物伸出雨遮。(我住的大樓就是這樣做)
在日本有些商店街,雨遮可是從頭連到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