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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1
文章: 3
引用:
作者Sad2009
大家要不要將心比心!!

假如林背雙重國籍,不小心競選公職,打趴其他沒有雙重國籍候選人

擔任了公職,賺了上億!

然後又被揭發

現在肯定是誠惶誠恐的深怕

1.原先第二順位可當選的候選人控訴當選無效!

2.某人跑去IRS告我隱匿所得

3.行政法院判要返還薪資

4.高等法院判刑!


好不容易 第三 第四項都沒事了,妳們這些鄉民應該好好恭喜我,慶祝我又過一關!

怎會有鄉民想去IRS密告,這種行為真是不可取!!!

至於第二順位候選人控訴當選無效,因為林背已經當選完畢,任期已滿,
狀態無法恢復
咸信檢察官會以沒有法益還時啥理由,宣布不起訴

所以啦! 千萬別去IRS

聽說欠稅的想脫離美籍都不行!

說不定美國IRS和台灣法院一樣NICE,碰到身分地位特殊的人都高高舉起輕輕放下, 不然到時候一堆落後國家貪官汙吏都不敢拿綠卡或美國護照,美國要怎麼賺到那些人的洗錢贓款和下台後定居的花費
舊 2011-08-24, 02:49 PM #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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