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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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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30
引用:
作者kwiki
基本上 我想表達的是
在中華民國 雖然都是騙
但是有些權貴 你就是莫可奈何!
市井小民 一樣是騙 就可能被關到死!
李慶安知道自己有雙重國籍依法不得擔任中華民國民意代表,執行民意代表職務
卻還可以行騙多年,中華民國卻沒有一條法律可以治她,真是有夠諷刺!

不是中華民國沒有一條法律可以治他
如果沒有,請問一審判他兩年有期徒刑的法官是根據何種法?一審有罪,二審沒罪,其中一定有人是亂判,怎麼反差如此大?不過這種事在台灣常發生不足為奇
正如我們前元首的案件,媒體都說司法審判"決勝在二審",一審根本是用來參考的,亳無意義
中華民國高等法院的法官很多都很nice,個個佛心來的,判無罪是剛好而已
之前被逮到的收賄法官,可能大家誤解了他們,雖然一審判有罪,不過上訴到二審說不定遇到同儕,大家都很nice改判無罪
舊 2011-08-24, 01:54 PM #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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