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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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建
PS.有心的網友請回想我國建築發展的過程... 騎樓是怎麼形成的?
那些硬要叫附近住戶機車退出騎樓的,那些公寓或大樓本身有地下室或機車專用停車場嗎?
台北市發展前, 那些人原本就住在那邊多少年了?
人民持有私人交通工具的權利有沒被藉此剝奪打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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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樓當初的目的,在於避免午後刺眼的陽光照入一樓室內,亦在下大雨時,避免雨水被風雨吹到一樓室內,並讓行人有暫時躲雨的空間,從頭到尾就不是以停車為目的。所以別再吵騎樓停車的問題了,檢舉一樓店家占用人行道營業、工作還比較實際
依照現行的法規,一個汽車停車格可以停4~5部機車,要求政府以1:5的數量設計汽機車停車格,宣導機車停車時車頭朝路口,車尾朝人行道,還比較來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