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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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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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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cwalker
所以我說政府是最大的知法亂法玩法的不法集團,
法都是它定他解釋.
好一點的作全套,修法/改法 讓非法變合法.
不爽作假就像這樣--歪理解釋--
合議庭認為「兼具有外國國籍的身分」與對中華民國應負的「效忠義務」,兩者間並不必然存在對立、衝突關係,並不影響具雙重國籍者對效忠義務的履行。
中選會、台北市議及立法院等主管機關,未依法主動向李慶安查明,
是否要分案偵查瀆職行為?!
這樣更好,為了救李慶安,把一堆大官拖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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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可以追究中選會主委、台北市議長及立法院長等人的責任了.
真的是顏色對了,什麼都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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