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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c
想要擁有美國國籍不是什麼錯誤,別忘了享權利就得盡義務,這個在世界各國都通用,只不過美國是玩得徹底一點。我轉貼一篇我在美國念書時認識的一位台裔教授最近寄來的信件:
美追稅/金融業美籍客戶 個資恐不保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2011.06.21 09:36 am
美國政府追稅,追到台灣的金融機構。據了解,美國政府要求台灣金融機構,必須在明年底前與其簽合約,清查旗下是否有美國籍客戶,並將其收入資料提供給美國國稅局。
若金融機構不願意與美國政府簽這份合約,未來業者到美國投資,所有利息收入、資本利得都將被課30%的懲罰性稅負。
這項新規定恐引起台灣金融業個人資料大地震,包括銀行、保險、證券、投信公司,都無法置身事外,銀行公會、壽險公會都成立專案小組研議如何因應美國新規定。
美國「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FATCA,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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