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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fire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374
以前有個:應注意而未注意
現在則是:應判刑而未判刑
算是枉法裁判嗎?
難怪民間皆傳:有錢判生無錢判死。也不是空穴來風
舊 2011-08-23, 04:43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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