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ttsmarco
個人不是想幫樓主講話
但說實話,若您所謂的"某人"有本事搞到這些東西
該物品又在保固範圍內,個人是認為廠商沒有拒絕的理由
重點在於:只要不是不正當管道取得,廠商該給保固的就該給
今天條款開出來,還怕人玩,還搞差別待遇
就真的有損商譽了
若套用您的邏輯
也許,今天創見對於少量送修的不刁難(不需證明、發票)
難保,以後不會....
但這種終身保,還是以往大家心中的終身保嗎?
到底創見是贏了裡子,還是面子?
|
我有po了一文 少量一樣要發票的 (如果它們有聽到就算數.而且也不能不算.它們會問你一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