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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348
引用:
作者hskao
問題事實上你拿不出樓主是二手商的實證啊

一分證據說一分話... 沒有證據就不要隨便誣賴別人

當然如果你能拿出有力證據來揭發樓主

我一定也會嚴厲譴責樓主


但請不要在沒證據的狀況下毀謗相信樓主說法的網友


這是什麼爛招? 反客為主?

要跟人家要保固的是樓主, 人家廠商本來就有權利跟你要證明..
你竟然要網友或創見來證明你是二手商...
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搞不清楚狀況, 如果今天是創見有求於你或所作非法...
你才有請求人家的權利, 今天你有求於人...
只有你去符合人家要求, 豈有倒打一耙, 要人家來拿證據質疑你的做法?

只有在你能證明你是一般用戶而非二手商的狀況下, 你才能讓創見對你進行保固..
創見是沒有向買方提出證明的義務的...

這點立場都搞不清楚, 還跟人家鬥上數十篇, 樓主, 同夥或是分身...
水準都是一樣上不了抬面啊!!!!
舊 2011-08-21, 12:12 AM #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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