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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見記憶體送修竟然要求附購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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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040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348
引用:
作者
酢醬麵
老兄你一句"看不慣",就能扣人帽子.
我很害怕啊.
廠商跟你要單據保固, 是他的權利, 你在那裡五四三說啥都沒用....
光這點就可以保證上法院樓主必敗無疑...
不用怕, 不做宵小之事, 半夜敲門都不必怕...
當然更不必搞到把店開到恆春, 綠島, 蘭嶼去!!!
2011-08-20, 11:51 AM #
152
bar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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