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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348
引用:
作者hskao
對啊~ 都是消費者自己不對

既然買創見的東西這麼麻煩

那以後就拒買他們產品總可以吧?


不過是一件個案卻要扯全台灣的消費者下水

請問你有什麼資格可以教訓我? (我也是台灣消費者)


沒有是非觀念的消費者, 我寧願不做他們的生意...
那天像Dell案一樣, 一次給你訂個十幾萬台, 要你一定要交貨....
我努力賺上一年利潤, 也不夠給這群無良者玩!

如果創見刁難到一般使用者, 而不是某些水貨商..
你告訴我, 我陪你一起譴責它!

今天二手商並不在任何一家記憶體大廠的保固條款中!
廠商認為有疑慮, 才要求其提出證明, 是哪點不合理?
因為金士頓肯乖乖就範讓你吃, 你就當只有這標準是對的?

事實上, 金士頓的保固條款裡, 一樣不對二手商進行終保責任....
只是現在還不想跟你計較而已!
舊 2011-08-20, 12:59 AM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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