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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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utl
台灣18歲就可以開超跑上路了...
台灣該改善的是考照方式,讓有駕照的人都有應有的危險認知。
台灣很多駕駛,是出車禍之後,才知道這樣開車很危險的
甚至,駕照有效期間應該只有20年,然後重新考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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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是小弟堅持&一直闡述的重點...
違規的多半是那些不良的汽機車駕駛,在『人』身上!
現在政府卻不從考照&執法面來解決,而只用工程面而且是片面削減機車路權的方式來解決... 合乎公義嗎? 對更多只是一般好好行駛的機車族來說又何其無辜與無奈呢?
何況汽車違規情況更是不遑多讓,也更容易造成他人的重大傷亡(單單酒駕事故板上大家就罵過幾次了),但汽車路權有受到一絲絲限制嗎? 完全沒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