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前面有兩三個前輩說了
怎麼可以不轉貼一下
金士頓的保固條文呢?
引用:
KINGSTON TECHNOLOGY COMPANY, INC. (「Kingston」) 向其下列指定產品之原始一般客戶保證,其產品在材料及製作上均無任何瑕疵。若證實因不適當之製作或材料而導致瑕疵,Kingston 將遵循下列所述條款及限制之規範,自行選擇修復或更換其產品之任何零件。修復之零件或更換產品均由 Kingston 以交換方式提供,且皆為全新或經翻修之產品。所有經翻修之產品均已經過測試,確保其作用等同於全新產品。若 Kingston 無法修復或更換產品,則會在客戶提出保固索賠時予以退費,或退還產品的目前等值金額。
此份保固聲明不包含任何因為不當安裝、意外災害、自然災害、濫用、誤用、伏特數不足或過量的電源供應、不正確的操作、不良的環境條件,以及任何未經授權的拆卸、修理或修改所造成的產品損壞。此份保固聲明亦不適用於防偽標籤已經被修改、塗抹或移除、包裝破損或不完全、二手轉賣或是違反美國進出口條例的轉售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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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個想法
廠商賣的如果不是附保固的產品
而是產品+禁止轉賣的保固的話?(總覺得台灣都習慣把售後服務當做免費的)
這種條款對購買者完全沒有影響
但是在二手市場會出現一種灰色地帶:究竟二手賣出的商品有沒有連同保固權賣出?
如果原PO真的認為記憶體大廠在保固條例玩這招會損害消費者權益
實際上這條也有點在灰色地帶,真的去申訴也無訪
雖然申訴成功恐怕會促使記憶體大廠更改保固條約,影響到更多消費者的權益
但是畢竟條文有灰色地帶也只會起糾紛,早點用一用比較好
另外根據我去年在恆春當兵的經驗
恆春網咖的電腦竟然都還有Q66/E84
顯卡也有88/96以上...
恆春的網咖,遠比大家想像中的高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