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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說過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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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無此用戶
復仇...很難...
但是...我一直覺得...
對於那些強姦、殺人、放火...等的重罪犯
應該開放讓被害人家屬可以揍加害人幾拳的權力~
現在人情淡薄...
新聞中已較少看到嫌犯模擬現場時...
旁邊一堆親友、鄉里搶著喊打的樣子
雖然往往反而都是警察挨揍...
十餘年前...
有一則新聞是北部一名隔代教養少女被姦殺
嫌犯在模擬現場時...圍著滿滿的鄉民...
人人一副要把嫌犯打死的惡狠狠眼神...
最後被害人的阿嬤拿著小雨傘要打嫌犯...
被警察攔了下來...
那阿嬤哭念著:你就讓我打兩下~讓我甘願...
一個孫子養了十幾年~他一下就這樣把她糟蹋了~
看到這一幕...
真的很希望可以那些被害人家屬...
可以揍加害人幾拳~至少出一點怨氣也好


想問一個簡單旳問題,
如果A犯了謀殺B的罪名, 結果B的後人聯手將A殺了復仇, 而在N年後才發現A是被冤枉和被陷害的, 那麼A的後人可以有權全部幹掉B的後人中有份參與殺人的人嗎?
舊 2011-08-19, 02:18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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