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咕咕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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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8
您的住址: 墓仔埔旁的樹上
文章: 1
鑿洞-偷窺
看檢察官和法官要不要視為連續行為
就像類似的題目...
把自己灌醉,開車回家,路上看見情敵.把他撞死
要用過失致死還是故意殺人起訴....
都有討論的空間...
舊 2011-08-19, 12:29 P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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咕咕鳥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