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Raziel
Elite Member
 
Raziel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6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8,344
前面Adsmt有提醒到各位, 這邊還是重複提一下: 就算你有槍, 你還是沒有資格開槍打人

除非是你已經被逼到非如此做不可才能生存的地步. 很多鄉民誤以為自己有槍就變成能四處

行俠仗義的遊俠了, 以前遇到是非之地知道要閃, 現在有槍壯膽就能路見不平拔槍相助,

遇到歹徒就不必再當龜孫子能立即跟他輸贏, 以前知道自己不是 史蒂芬席格/李連杰 能空手

拼刀槍, 現在身上帶支噴子隨時都能召喚 孟波/龍五 降靈附身 槍槍神準 發發命中 可以打掉

他的槍又不會傷到他的手.....

先不要忘記不管有沒有開放持有槍支, 制裁 都不是你我的工作, 那是軍警才被賦予的職責

我們能做/該做的仍只有自衛, 不是有槍自己也變成美國隊長.
舊 2011-08-19, 07:36 AM #2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Raziel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