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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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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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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upermaxfight
冤冤相報
要這樣搞也應該只准一次

那如果只限制一次呢?

而且既然已經定罪了,加害者的家屬本來就沒啥理由還要再反報仇

我的方法也不過就是在現有講究人權的法律下

一定有人還是無法釋懷,給予一個非正式的管道而已

難道大家遇到自己的家屬被殺害,看到加害人連個死刑都沒有,都能夠沉住氣嗎
舊 2011-08-18, 11:43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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