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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題太瞎 鑿洞偷窺竟無刑責 司法特考僵化 與民感受差太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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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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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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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說的話,「洞」本身就是工具不是嗎?因為這個洞是你為了「某種目的」而製造,說是一種工具也不為過吧?
教育部字典:工具
http://dict.revised.moe.edu.tw/cgi-...&op=f&imgFont=1
比喻用以達到目的的一切事物。如:「語言是人們溝通的工具。」
如果依照教育部字典的解釋,本案例的洞是一種工具(為偷窺而鑿),應該合理。除非有明列是電子或機械工具才算工具。
還沒聽過有實務判例接受的,我不能說你錯,但還是得說服承審法官才行。
2011-08-18, 09:13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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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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