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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題太瞎 鑿洞偷窺竟無刑責 司法特考僵化 與民感受差太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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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2
引用:
作者
wumj-midi
這邊就是有ㄧ個很受爭議問題點,那就是有無使用工具問題
今天若是被告主張是徒手挖出一個洞的話,法官認定上要如何處理
帶回他家,叫他再挖一洞出來證明不就好了。
2011-08-18, 08:51 PM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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