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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559
起碼 IC健保卡 內也要註明
救護員,醫師,護士 ...可是無辜的
http://hanreporter.blogspot.com/2008/04/emt.html



引用:
作者BMC
公眾利益與隱私權應該有平衡點,請思考防疫和病患隱私權兩個面向,多想想兩個角度是不是都能兼顧

別一句不公佈出來很危險就沒事了

得一般性病似乎看起來沒有AIDS嚴重,但你喜歡被公佈嗎?一樣的想法,能不能稍微體會一下得到AIDS患者的想法?

他們得到這種病是很不幸,但也還算是個人,更何況這算是窮兇惡極到需要搞通緝手段嗎?而且不是每一個得到AIDS都是從事危險行為才得到的,別一竿子打翻這個族群
 
舊 2011-08-18, 07:02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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